电缆 MYQ0.3/0.5KV 4*2.5
电缆外护套通常为黑色,但也可以按照制造方或买方协议采用黑色以外的颜色,以适应其使用环境,电缆应有制造厂商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识,厂名标识可以是制造厂商或商标的重复标识;一个完整标识的末端与下一标识的始端之间的距离。在电缆外护套上应不超过550mm;在电缆绝缘或包带上应不超过200mm;印刷标识应耐擦且不容脱落,表面的印字内容应该清晰可辨。 注:护套表面的标识也可根据用户或者制造厂商的习惯添加其他标识内容。
交货与允差
交货长度
重量小于80kg的电缆允许成圈包装交货,其短段线缆交货长度应不超过交货总长度的5%,或可根据双方协议任何长度的电缆交货。
长度误差
交货长度计量误差为±0.5%。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
成卷或成盘电缆应卷绕整齐,妥善包装。电缆盘应符合JB/T8137-1999的规定。电缆端头应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加保护罩,伸出长度小于300mm。电缆包装上应附有标签标明:制造厂名称、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长度、质量、制造日期、标准编号或认证标识、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等内容。
运输
运输一般采用车辆、船舶形式,运输时必须将电缆牢靠的固定,以免互撞或翻倒对电缆或盘具造成损伤。电缆盘不许平放。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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